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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鉴定 结 论 本工程为单层石砌体结构房屋,上部结构采用石墙承重,屋面采用木檩条屋盖,房屋总高度为3.5m,建筑占地面积68.33㎡。该房屋地处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(0.10g),该房屋具体建造时间不详。危险性鉴定评级如下: 1.**阶段(地基危险性鉴定) 经现场调查,房屋周边无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,上部结构未出现因不均匀沉降导致的砌体开裂等特征、房屋整体未出现明显位移。 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,地基危险性等级评定为非危险状态。 2.*二阶段(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) ①基础危险性鉴定 经现场调查,建筑物周边地面发现明显沉陷。因基础老化导致上部结构出现明显倾斜、位移、裂缝。基础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u级。 ②上部承重结构 (1)实测较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12.29‰,依据((JGJ 125-2016)*5.3.3.6条的规定,评定为危险点; (2)部分承重墙产生裂缝长**过层高1/3的多条竖向裂缝,依据(JGJ 125-2016)*5.3.3.2条的规定,评定为危险点; (3)屋面破损,墙体砌筑不牢靠,木结构连接不当,节点松动变形、木梁变形下挠,依据(JGJ 125-2016)*5.5.3.2条的规定,评定为危险点。 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,该房屋上部结构存在较多危险点,显着影响上部承重结构承载功能,构成整体危险,其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u级。 ③房屋危险性综合评级 根据基础及上部承重结构的危险性鉴定等级,本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综合评定为D级,其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,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,构成整幢危房。 (下无正文)